云南省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五章 自治县的社会事业第四十五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办好教师进修学校,重视培养本地少数民族教师。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提倡教师学习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建立一支质量合格、忠于教育事业的教师队伍。对政治思想品德好、教育教学效果好和双语教学有显著成绩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对在贫困山区从事教育工作的教师给予优惠待遇,重视改善山区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地方法规 ·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