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五章 自治县的社会事业第四十四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采取特殊政策措施,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积极发展寄宿制、半寄宿制中小学,重点办好县民族中学和民族小学。自治县内以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小学,有民族文字的实行双语教学,没有民族文字的用当地民族语言辅助教学,同时推广普通话。地方法规 ·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