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章 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第四十二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城乡集体、个体企业的环境管理。城乡集体、个体企业,根据当地自然条件和环境特点,发展无污染或污染少的生产项目。排放污染物的城乡集体、个体企业,必须到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排污申报手续。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