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已修改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公开办事制度,建立举报制度,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收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查处。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