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二十八条已修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执法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并保障道路畅通。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2月3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