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工作办法/第二章 决定代理和任免第十四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根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名,决定任免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分院、地区检察院的检察长。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8月3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