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领导干部、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条例/第三章 审计程序第十五条已废止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由干部管理、监督部门以书面形式向审计机关出具委托书。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由内部审计机构或者社会审计组织进行审计的,审计机关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出具委托书。委托书的内容应当包括审计对象、范围、重点及有关事项。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