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条例/第五章 特色旅游第三十条有效自治区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统筹协调全区红色旅游发展。红色旅游资源丰富的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红色旅游发展,改善红色旅游基础设施。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