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条例/第五章 特色旅游第二十八条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喀斯特、滨海等地形地貌,推进自然山水旅游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根据当地实际创建特色旅游名县、名镇、名村。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