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乡村旅游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整体布局,完善乡村旅游服务体系。

旅游主管部门应当逐步引导乡村旅游转型升级,开展乡村旅游标准化评审工作,提升乡村旅游服务质量。

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