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股份合作企业条例/第四章 组织机构第三十条有效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企业财务;(二)对董事、经理履行企业职务,执行法律、法规和执行企业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三)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企业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五)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