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呼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已修改进入保护区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勘探考察、标本采集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有偿使用保护区资源,所收费用用于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8月13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