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旅游条例/第二章 旅游建设与发展第九条有效自治州实行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对景区(点)征收的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专项用于保护生态资源和发展旅游产业。地方法规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