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的预算、决算,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组织编制,依法纳入市财政预算、决算。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不足支付时,由市人民政府保证及时足额发放。

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