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三章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第十九条有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除预留一个月周转金外,必须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平衡财政收支。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