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规定第十五条已废止切实保障离休、退休老年人按国家规定享受的政治、经济、医疗、福利等方面的待遇。对于生活确有困难的离休、退休老年人,所在单位应当给予适当解决。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