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民信访条例/第三章 信访处理第二十三条已废止信访工作人员对于涉及本人及其近亲属的公民信访应当回避。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3年9月28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