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民信访条例/第三章 信访处理第二十一条已废止有反革命宣传煽动内容的信件,由公安部门或者国家安全部门处理。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3年9月28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