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电力设施的规划、建设应当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遵循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原则,适度超前发展。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