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电力企业应当依法履行相应的电力普遍服务义务,增强电力服务能力,改进和完善电力服务。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