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订立和履行承包合同,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坚持民主议定、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公平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