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废止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遵循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制度。鼓励和支持企业根据其经济效益和承受能力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作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