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企业职工教育条例/第六章 教学管理第四十条已废止职工教育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及教材应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