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企业职工教育条例/第六章 教学管理第三十八条已废止职工教育应当采取灵活多样的办学形式和教学方法,注重工作能力和操作技能的培养,严格考核制度,保证教学质量。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