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企业职工教育条例/第五章 经费第三十五条已废止职工教育收费办法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经济管理等部门制定并公布执行。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