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企业职工教育条例/第五章 经费第二十九条已废止举办职工高等、中等专业学校所需经费,由举办单位自筹解决。经单位批准参加继续教育、学历教育以及参加政府有关部门按本条例规定集中举办的专业技术和岗位培训所需经费,从职工所在企业教育经费中列支。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