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第十三条已修改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之后,应当及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并在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业主委员会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照前款规定重新备案和公示。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9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