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第十四条已修改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由全体委员半数以上签字同意。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9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