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已修改购买在城市规划区内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开发建设的商品房的,其买卖行为无效,房地产权属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权属登记。对在城市规划区内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已经开发建设的商品房,由城市规划、土地管理和房地产开发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法律责任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11月25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