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Article 49Amended购买在城市规划区内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开发建设的商品房的,其买卖行为无效,房地产权属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权属登记。对在城市规划区内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已经开发建设的商品房,由城市规划、土地管理和房地产开发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法律责任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5, 2004Article 48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