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条

已废止

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披露、使用、占有权利人的中医药秘方、验方、专有技术和未经公开的科技成果以及其他侵犯中医药知识产权的,交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