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发展中医药条例/第三章 中医医疗机构与中医药从业人员第三十一条已废止鼓励西医药人员学习、运用中医药理论和中医诊疗技术;鼓励中医药从业人员学习和运用现代医学技术。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