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发展中医药条例/第三章 中医医疗机构与中医药从业人员第二十七条已废止中医医疗机构从事医疗活动,应当以提供中医药服务为主,积极应用中药饮片、中药制剂等中药以及针灸、推拿等中医非药物疗法,结合现代科学技术手段,突出中医药的特色。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