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旅游条例/第四章 旅游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九条已废止从事旅游客运的经营企业和车辆,应当依法具有客运资质,并取得客运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3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