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五十二条已修改本条例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七条中所称的“国有林场”,含国有林业局所属的林场。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