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五章 森林火灾的扑救第四十三条已修改森林火灾扑灭后,要留足人力看守和清理火场,防止死灰复燃。经当地森林防火指挥部派人检验合格后,方准撤离。森林火灾的调查和统计工作,按国家规定执行。对火灾次数和受害面积必须如实上报,不准弄虚作假或隐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按有关规定对火场面积进行核查。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