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五章 森林火灾的扑救第四十四条已修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死亡人员的医疗、抚恤费用等,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