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第四章 其他项目的监督管理第三十八条已废止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在农村设立的各类基金外,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无权在农村设立各类基金项目和收取基金费用。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