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Repealed

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在农村设立的各类基金外,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无权在农村设立各类基金项目和收取基金费用。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