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林木种子经营管理条例/第四章 林木种子的经营和调运第二十二条已废止经营林木种子必须保证品种质量,禁止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