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分洪区安全建设与管理条例/第二章 基本建设管理和人口控制第八条已修改分洪区内的重要建设项目应安排在安全区内。确需在运用机遇较少的分洪区内建设大中型项目的,除遵守基本建设有关规定外,还应同时建设防洪、避洪设施。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9月25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