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注册会计师条例/第二章 注册会计师第十六条已废止注册计师进所、离所、转所均须向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登记手续。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2年8月6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