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注册会计师条例/第二章 注册会计师第十五条已废止注册会计师实行年检制度。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对注册会计师当年的执业情况进行检查,年检合格者,方可继续执行业务。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2年8月6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