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邮政管理条例/第五章 服务与社会监督第三十一条已废止邮政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对用户使用邮政业务的情况负有保密的责任,不得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户使用邮政业务的情况,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