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义务兵征集优待和退伍安置规定/第五章 奖惩第二十六条已废止对违反本规定而应该受到惩处的公民,有关单位不按本规定进行处罚或处理的,其上级单位应追究其有关领导人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2月23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