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义务兵征集优待和退伍安置规定/第四章 安置第二十三条已废止当地人民政府对城乡当年退伍义务兵生活有困难的,应当从地方财政中安排必要的经费,帮助解决困难,并扶持他们发展生产。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2月23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