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电力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二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未采取安全措施进行作业,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由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作业、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