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电力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四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擅自向外转供电的,由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