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电力管理条例/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五十八条有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查处破坏电力设施、哄抢或者盗窃电力设施器材设备,非法出售、收购废旧电力设施器材设备和盗窃电能的违法行为。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