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自治县的广播、电视、报刊、交通运输、新华书店、邮电、通讯等部门和单位,根据各自的工作和社会需求努力做到同时使用彝族的和国家通用的两种语言文字为社会服务。

地方法规 ·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